迪拜1.85亿迪拉姆律所诈骗案尘埃落定,18名被告获刑

迪拜1.85亿迪拉姆律所诈骗案尘埃落定,18名被告获刑

近日,迪拜上诉法院维持初审判决,18名跨国嫌疑人因参与针对迪拜某律师事务所的巨额贪污洗钱案最终被定罪。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85亿迪拉姆,揭示了国际金融犯罪集团利用专业机构信任实施诈骗的新型手法,同时也彰显了阿联酋司法机关对金融犯罪的严厉打击决心。

精密布局的犯罪网络

法院审理显示,该犯罪团伙自2014年至2020年间,构建了完整的诈骗链条:他们伪造律所公章、仿制官方文件,并假冒客户邮箱,非法获取律所核心客户数据库。随后,犯罪团伙以“律所重组”为名联系国际合作企业,将本应汇入律所账户的资金转移至三家由其控制的空壳公司,这些公司分别在阿联酋及境外注册,专门用于掩盖资金流向。调查还显示,嫌疑人利用先进软件入侵律所信息系统,复制数据后刻意删除原始记录,以销毁作案痕迹。

检察官指出,涉案资金通过50多个境内外银行账户进行多层转移,形成复杂的交易网络以隐匿来源。最终,当局成功追踪并冻结1.1365亿迪拉姆非法所得,占洗钱总额的61%。

差异化判决彰显司法威慑力

迪拜初审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作出差异化判决:4名主犯因主导诈骗计划被判处3年监禁,其他14名从犯获刑1年。所有被定罪者在服刑后均被驱逐出境。两名被告另被处以2万迪拉姆罚款,涉案三家空壳公司各被罚50万迪拉姆,凸显对法人犯罪的严厉态度。此外,还有4名被告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

此案不仅揭示了跨国金融诈骗的新手法,也提醒专业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与信息安全防护,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